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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专利申请流程:

一、确定专利分类: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每种专利要求不同,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专利可联系我司,我司专利代理人会给您分析确认。

二、准备相关资料文件:1、产品正投影六面视图、照片或提供产品以便拍照;2、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4、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三、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资料文件提交国家专利局;

四、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即行公布;

五、专利授权:申请人在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登记费、证书费、以及年费,如没缴纳费用,即当放弃该专利所有权,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拿到专利证书。

六、专利期限:(1)期限届满终止: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外观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介于3厘米8厘米和15厘米22厘米之间;

2、图片必须用电脑绘制或正规制图工具绘制;

3、立体产品图片应包括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平面产品图片包括主视图和后视图;

4、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5、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如商标、标志、名人肖像、也不得有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标记等;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3~6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在我们客服人员接待来访客服咨询的过程,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专业商标注册公司商标转让顾问经理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申请步骤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      

商标转让顾问经理: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首先我们要准备申请书和商标转让相关材料,申请书可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委托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提供。下面由代理为您介绍一下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一、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申请   

(一)准备申请书件   商标转让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商标转让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转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商标转让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商标转让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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